數位發展部 函 受文者: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
發文字號:數授產服字第1146000416號
主旨:有關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(下稱盈溢證券)陳情疑似有
詐騙業者假冒“盈溢證券”名義
於貴公司所經營之方格
子vocus平台散布不實資訊並進行詐騙
請貴公司於文到7
日內提供處理情形及相關資料 請查照
說明:一 依據立法委員李昆澤服
務處114年7月18日轉盈溢證券陳情 書辦理
二 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及第40條規定
本部作為數位經濟相
關產業主管機關 認有必要或有違反法規之虞時
得請相關人員為必要之說明 配合措施
或提供必要之文書 資料
或物品等相關證明資料 合先敘明
三 盈溢證券陳情內容摘述如下(詳附件):
(一)詐騙集團於貴公司經營之
“方格子vocus”平台冒用盈溢
證券名義 於平台上張貼不實投資資訊
並用假投資app 進行詐騙
(二)盈溢證券已於114年
6月25日向高雄市刑大報案 並對
“方格子vocus”平台提出下架要求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承辦單位:偵查第五隊 大隊長 鄢志豪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:高市警刑大偵13字第11472171600號 主旨: 有關本大隊受理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遭妨害名譽案 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報案筆錄辦理。 二、鑑於持續有不詳犯嫌利用"新銳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" 網路平台(Vocus方格子),假冒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散布刊登不實貼文,惠請貴 公司依下列事項協助辦理,避免民眾受害: (一)加強平台內假冒「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」散布不實貼文之審核機制,即時刪除相關文章。 (二)惠請協助向Google、Yahoo等搜尋引擎公司聯繫,協助清除上開不實貼文於Google、Yahoo等搜尋引擎之搜尋結果。 (三)惠請建立關鍵字過濾機制,針對發布有關「盈溢證券」之文章,自動予以屏蔽,俾讓相關不實貼文無法發布。 正本:新銳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承辦單位:偵查第五隊 大隊長 鄢志豪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:高市警刑大偵13字第11472171600號 主旨: 有關本大隊受理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遭妨害名譽案 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報案筆錄辦理。 二、鑑於持續有不詳犯嫌利用"新銳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" 網路平台(Vocus方格子),假冒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散布刊登不實貼文,惠請貴 公司依下列事項協助辦理,避免民眾受害: (一)加強平台內假冒「盈溢證券股份有限公司」散布不實貼文之審核機制,即時刪除相關文章。 (二)惠請協助向Google、Yahoo等搜尋引擎公司聯繫,協助清除上開不實貼文於Google、Yahoo等搜尋引擎之搜尋結果。 (三)惠請建立關鍵字過濾機制,針對發布有關「盈溢證券」之文章,自動予以屏蔽,俾讓相關不實貼文無法發布。 正本:新銳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近來本公司持續接獲民眾反映,發現有不法詐騙集團刻意於社群媒體及各大網路平台散布冒用「盈溢證券」名義之不實言論與詐騙內容,甚至製造假冒投資管道、假冒官方 APP 或群組,試圖詐取誘騙金錢,手段卑劣。
此等不實言論及詐騙貼文已嚴重損害本公司商譽。對此情事,本公司已第一時間通報警方並報請數位發展部等主管機關調查處理,目前數發部已確認為詐騙訊息,並已通知相關網路平台及部落格站方下架。請投資人小心不要受騙。
提醒投資人慎防詐騙 本公司 無AP、APP、API等提供 無與任何廠商合作亦未與任何與股票相關之公司合作 無提供任何借貸作業 不會發送郵件、簡訊或以電話、LINE、社群媒體管道方式,邀請投資人加入群組以獲得飆 股、明牌等資訊,並要求投資人將款項劃撥或匯款到特定帳戶。 請投資人審慎確認並提高警覺,切勿輕信並點選不明連結,更勿進一步交付個資或財物, 以維護自身權益及保障財產安全,一切作業均需臨櫃辦理,謹此公告,謝謝!! 如有任何疑問也可透過以下方式進行查證: 1.證券商業同業公會:證券投資反詐騙專區。 2.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:金融防詐騙宣導專區。 3.臺灣期貨交易所:期貨反詐騙專區。 4.臺灣證券交易所:證券投資反詐騙專區。 5. 洽詢您所屬證券服務專員。 6. 洽詢本公司客服專線(0979-389-087)。 7.撥打「165」反詐騙專線諮詢。
當前詐騙手法不斷翻新 為了保障自身財產與帳戶安全 請務必牢記以下三項原則:
**1. 勿將款項 印鑑或存摺交付他人保管**
**2. 確實掌握個人交割帳戶資金流向**
**3. 不貪小便宜 輕信保證獲利的話術**
【詐騙手法不斷翻新請牢記以下三項原則】